关于调整铁矿石期货仓储费的通知
大商所发〔2021〕50号
各会员单位、指定交割仓库:
根据《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》第七十四条,铁矿石期货仓储费由0.5元/吨·天调整至0.3元/吨·天,自2021年10月第一个交易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知。
大连商品交易所
2021年1月27日
版权所有 © 2005-2025 金石期货有限公司 备案号:新ICP备16003501号-1 新公网安备 66000002000064号 本网站已支持 IPV6 网站建设:新疆二域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