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减半收取2021年8月至12月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的通知
中金所发 〔2021〕39号
各会员单位:
经研究决定,自2021年8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,减半收取股指期货、国债期货交割手续费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
2021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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