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夜盘交易品种增加日盘集合竞价的
通知
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各期货交易所发布的最新交易细则和交易管理办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23年5月26日(即5月25日晚夜盘交易)起,上海期货交易所、大连商品交易所、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开设夜盘交易的品种,其开盘集合竞价在夜盘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,其日盘集合竞价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。集合竞价前4分钟为合约买、卖指令申报时间,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。未开设连续交易的期货品种,其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交易时间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。
二、在集合竞价申报和开市后连续竞价交易期间,交易所计算机撮合系统接受交易指令申报,交易指令的种类由交易所规定。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之后的竞价交易,夜盘交易时段结束时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。
三、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中的未成交申报单,可以在同一交易日上午8:55至8:59之间取消。
特此通知
金石期货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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